目 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五)《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事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茂名市统计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茂名市政府网统计局栏目、微信等媒体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电话监督:0668-2911831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
一级 | 二级 | |||
1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领导简介、分管工作等 | 办公室 |
机构职能 | 局主要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 办公室 | ||
机构设置 | 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 办公室 | ||
2 | 办事指南 | 茂名市统计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内容 | 各科室 | |
3 | 工作动态 | 茂名市统计局重要会议、活动等信息 | 各科室 | |
4 | 行政执法 | 茂名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相关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和执法科 | |
5 | 财政预决算 | 茂名市统计局涉及财政预决算、支出、“三公”经费公示 | 办公室 | |
6 | 其他 | 茂名市统计局公告及其他公示信息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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